白癜风诚信医疗法院回应律师和有关人员泄露被害人隐私处理措施
今天上午,北京市海淀法院对被告人李某某等五人强奸一案进行公开宣判。被告人李某某犯强奸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十年。为回应社会关切,海淀法院主管未成年人案件审判工作的院领导范君等就李某某等五人强奸案审判情况接受媒体采访。
此案法律规定明确,涉及未成年人和个人隐私,依法应不公开审理,但公众的关注度高。对于“法院是怎样在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和个人隐私的情况下,尽量满足公众知情权?”的提问,范君表示,这也是我们在本案审理过程中特别注意把握的问题。依法保护未成年被告人的合法权益、个人隐私和满足社会公众的知情权,对于司法机关而言,二者同样重要,也必须同时兼顾。
范君说,积极完善未成年人刑事案件的司法公开方式,是我们一直在努力探索的。首先,必须严格依照我国刑事诉讼法关于未成年人刑事案件诉讼程序中有关不公开审理、犯罪记录封存等特殊规定审理本案,充分维护未成年被告人的基本诉讼权益。同时也要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适时通过官方微博正面发声等方式,尽可能地让审判过程置于公众的监督之下,最大限度地保证审判活动的公开透明。
此案件审理过程中,出现过律师和有关人员泄露被害人、未成年被告人法律规定不能公开的信息,以及提前将辩护词公布在上等情况。对此,海淀法院主管未成年人案件审判工作的院领导范君认为,法律有明确规定对被害人隐私任何人不得泄露。《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规定,律师应当保守在执业活动中获取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不得泄露当事人的隐私。
“我们在案件审理过程中发现了上述问题后,在法庭上,及时对相关人员进行了批评告诫,并明确要求相关人员,应当严守执业规范,注重职业操守,严格遵守有关保护未成年人和被害人合法权益的相关法律规定,并自觉履行不公开相关审判信息的保密义务,不发表不当不实言论,不实施有悖禁止性法律规定的行为。同时,我院于第一时间向司法行*机关等部门进行了通报反馈,建议有关部门约谈了相关人员。下一步,还将会同有关部门对这类行为的有效规制问题进行进一步研究。”范君说。 (李楠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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稿源:中国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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