洪泽县论坛

注册

 

发新话题 回复该主题

江苏出台禁钓新规,却将鱼鹰排除在外理 [复制链接]

1#
哪家白癜风医院权威 http://www.yunweituan.com/m/

8月10日,江苏发布最新修订的《江苏省渔业管理条例》,《条例》明确规定禁止在长江干流江苏段禁渔期内垂钓,禁止携带“禁用渔具”进入禁渔区,同时删除了原有九种“非法捕捞水产品罪”之一的“鱼鹰”,可谓亮点纷呈,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新规中有哪些明确规定?

最新版《江苏省渔业管理条例》规定,在禁止垂钓区域垂钓的,渔政执法人员将没收渔获物,并可以对垂钓者处二百元罚款。

使用多竿、多钩、锚鱼、长线串钩等器具垂钓,或者销售渔获物的,没收渔获物、违法所得、垂钓器具,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

使用可视化设备或者利用船、艇、筏、浮具等辅助垂钓的,没收渔获物、违法所得、垂钓器具、可视化设备,处二千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罚款。

新规亮点:禁止携带炸鱼、毒鱼、电鱼等装置、器具和禁用渔具,以及小于最小网目尺寸的网具进入禁渔区。如违反该条例规定,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渔业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所属的渔政渔港监督管理机构没收装置、器具、渔具、网具,并处一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罚款。

以上便是新规的主要内容,实际上,新的条例虽然限制了普通垂钓活动,但对非法捕鱼来说则更具震慑力。据相关报道,目前市场在售的可视锚鱼等非法捕鱼工具已大面积下架,再结合携带非法工具进入禁渔区都会被罚的规定,未来长江水域的生态恢复指日可待。那么新条例为何将“鱼鹰”捕鱼排除在外呢?

作为传统文化,鱼鹰捕鱼不应该消失

鱼鹰又名鸬鹚,鸟类,善于潜水捕鱼,自古便被渔民所驯化,是中国劳动人民传承千年的古老技艺。鱼鹰原是被列入禁用渔具之一,使用鱼鹰捕捞会直接构成非法捕捞水产品罪,新出台的管理条例将其删除的主要原因,一是江苏省内现存鱼鹰数量有限,对渔业资源破坏力较小;二是现阶段的鱼鹰捕鱼,更多的是以表演为主而非商业性捕捞。

事实上,童年记忆中那些老渔翁泛舟于水上,船头站满鱼鹰的场景,现如今也只有在景区才能见到,但表演总归是表演,能够亲历鱼鹰捕鱼的朋友恐怕是少之又少。

笔者生活在苏北的小城,与微山湖、骆马湖、洪泽湖等相距不远,机缘巧合下曾有幸见识过真正的鱼鹰捕鱼,场面确实震撼且非常具有娱乐性。然而,未曾带孩子们一起观摩却成了唯一的遗憾,这本是了解中国传统文化的最好课程,却机遇难求。

据资料显示,目前江苏境内的鱼鹰多分布在扬州一带,除原有禁令限制之外,养殖与产出成本不对等也是数量稀少的原因。

据了解,单只成年鱼鹰价格在千元左右,除去日常饲养成本,还有训练、预防疾病、运输等其他支出,而其捕鱼的数量与电、网、毒等非法捕鱼以及商业性大规模捕捞相比则是微乎其微。

庆幸的是,如今我们看到执法的人性化!本次新出台的条例,足以改善鱼鹰养殖户的生存环境,同时还有表演、互联网、短视频等不同媒介的介入,相信这一传统文化未来会继续发扬下去。

写到最后

关于新出台的渔业管理条例,作为钓鱼人持双手赞成,同时也呼吁相关部门能对更多水域的电、网、毒等非法捕鱼行为严加管控,毕竟它们伤害的是我们共同的家园。而作为传统文化的鱼鹰捕鱼,反映的是我国劳动人民的智慧与辛劳,个人认为应该受到保护。综上所述,是笔者对新条例的解读,如果您对文章内容感兴趣,欢迎

分享 转发
TOP
发新话题 回复该主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