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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督洪泽湖监狱十名罪犯获得减刑假释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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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10日,宿迁市洪泽湖地区院姚士敢副检察长出席法庭,监督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今年首批“三类罪犯”减刑假释案件

庭审前,洪泽湖地区检察院对被提请罪犯的服刑期间表现情况、财产性义务履行情况进行了调查核实,全面掌握案情,拟定了出庭预案。在庭审中,检察人员发表了检察意见,认为这十名罪犯符合减刑假释条件;洪泽湖监狱对十名罪犯提请减刑假释的程序、起始时间和减刑假释幅度符合法律规定;审判机关庭审活动符合法律规定,建议依法对十名罪犯予以裁定。同时出庭检察员当庭发表教育词,敦促十名罪犯继续保持良好的改造态度,在改造中起到模范作用;希望旁听的新入监罪犯,以十名罪犯为榜样,积极改造,早日回归社会。图片为庭审现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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