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5日,淮安市盱眙县检察院就一起非法狩猎国家二级保护动物河麂(俗称獐子)案向3名被告人依法提起公诉。检察长潘建文出庭支持公诉,该案将择期宣判。庭审结束后,被告人刘某对自己一时“嘴馋”惹下的祸表示十分悔恨。
抓捕现场
案情简介
五个月前,闲居在家的刘某为满足口腹之欲,拨通了王某、蒋某某的电话,相约“一起去逮两只野兔子回来烧着吃”。三人当即一拍即合。
年11月19日晚,刘某和蒋某某、王某借着夜色带着绝缘杆、电源逆变器、电瓶、铁丝等作案工具来到盱眙县河桥镇淮河林场小庄组一山头树林中。从小在农村长大的蒋某某通过山涧水塘里的獐子脚印和草丛中的兔子粪便很快就选好了下网地点。
电兔子只要v,通过电源逆变器可以输出V电压,什么动物碰到都跑不掉!得知有獐子在附近活动后,三人心想干脆干票大的,将电网高度调整到30-40公分,在将整整十公斤的铁丝全部布下后,三人到山下按下了电网送电开关,坐等猎物投网。一个小时后报警器响起,三人赶忙上山收获“猎物”,在板栗园中找到了被电死的獐子。刘某还拍摄
河麂,(学名:Hydropotesinermis):别名獐、牙獐,属于鹿科。分布于中国长江沿岸。这种似鹿非鹿小生物的皮、骨、肉都有很高的药用价值。“獐宝”,属名贵稀有药材。正是河麂的自身优越条件招来了杀身之祸,受到乱捕乱猎,被残忍剥皮取骨卖肉,危害最严重的是在每年5-7月份的繁育期,偷猎幼河麂,获取“獐宝”。栖息地遭到破坏,加上如此过度捕猎,加剧了河麂资源的濒危。该动物已被列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名录》国家二级保护动物。
为提升人民群众的野生动物保护意识,实现对生态环境和资源的有效司法保护,盱眙县检察院提前介入、引导侦查、适用认罪认罚等,在受案后48小时内便将案件移送法院提起公诉,从严从快办理该案。
庭审现场邀请市县12名人大代表现场旁听评议该案。
为明确该案被告人的犯罪行为对环境资源造成的严重破坏,盱眙县检察院聘请盱眙县林总场高级工程师彭干作为专业人员出庭。就猎杀国家二级保护动物对环境破坏程度和物种多样性损害等方面发表专家意见,这也是淮安市检察机关首家邀请有专门知识的人协助法庭质证。
盱眙县人民检察院立足检察职能、认真贯彻落实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的《关于全面禁食非法野生动物交易、革除滥食野生动物陋习、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的决定》。开展保护野生动物资源专项行动,雷霆手段彻底斩断野生动物交易链,织密野生动物保护网,推动县域公共卫生治理体系不断完善。
专项行动开展以来,盱眙县检察院共受理涉及水产品及野生动物环境资源类犯罪案件共计20件31人。其中,非法捕捞水产品案17件25人,非法狩猎案1件1人,非法猎捕、杀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案2件5人。此外,还联合6家行*机关及全县13个镇(街道)共同会签了《关于联合做好保护野生动物、革除滥食陋习、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的实施意见》。
今后该院公益诉讼部门还将继续探索打击与修复并重的司法方式,依托盱眙县大雨山生态司法保护专业修复基地这一载体将惩罚犯罪与保护生态有机结合。
(来源:盱眙县人民检察院)推荐阅读(点击标题查看)直面挑战勇担当抢抓机遇促发展——赵洪权书记赴洪泽区推进重特大项目建设做好水文章打好生态牌答好发展卷——赵洪权书记巡查淮河入江水道志愿服务助创建网格巡查知民情——赵洪权书记作为志愿网格员参与文明城市助创活动感谢您抽出·来阅读此文预览时标签不可点收录于话题#个上一篇下一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