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租户申请家庭收入变化名单
根据《洪泽县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实施细则》(洪*发[]74号)、《关于印发洪泽县公共租赁住房和廉租住房并轨实施细则的通知》(洪住建发[]41号)、《洪泽县共有产权住房工作实施方案》(洪*办发[]93号)文件规定,现将我区年第一批公共租赁住房承租户申请家庭收入变化调整6户(户主)名单进行公示。竭诚欢迎广大群众对公示的内容予以监督,举报截止时间:年4月16日。
如对上述申报有异议的,请及时反馈至淮安市洪泽区城区保障性住房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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淮安市洪泽区城区保障性住房
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年4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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