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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Uhjnbcbe - 2024/6/27 0:47:00
                            

洪泽县某水产养殖有限公司因与被告人满某租赁合同纠纷起诉至江苏省洪泽县人民法院。江苏省洪泽县人民法院于年5月29日以()泽民初字第号民事判决书,依法判决被告人满某于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一个月内将鸽场内的设施和产品迁出,拆除建筑物和附着物,将鸽场交还给洪泽县某水产养殖有限公司,并向洪泽县某水产养殖有限公司支付元。被告人满某不服判决上诉,淮安市中级人民法院于年9月29日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后被告人满某一直未履行江苏省洪泽县人民法院判决。年12月30日洪泽县某水产养殖有限公司申请法院强制执行。江苏省洪泽县人民法院于年1月15日对该案立案执行。被告人满某收到《执行通知书》、《财产申报令》后仍不执行判决,也未按要求申报财产,并向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于年10月17日裁定驳回满某的再审申请。淮安市洪泽区(原江苏省洪泽县)人民法院于年4月6日在被告人满某承租场地内张贴强制执行公告,限其在公告之日起三日内主动履行法院判决,至年4月12日,被告人满某仍拒绝履行法院判决,淮安市洪泽区人民法院于年4月12日决定对被告人满某司法拘留15日并处罚款元。年4月25日,被告人满某表示愿意履行法院判决。次日,淮安市洪泽区人民法院提前解除对被告人满某的司法拘留措施,并协调人员、机器协助被告人满某将场地内的简易棚拆除。后被告人满某在履行过程中主动意愿消失。淮安市洪泽区人民法院于年4月27日发出通知要求被告人满某将承租场地内的鸽子、鸡、鸽笼等全部迁出,并向被告人满某妻子姚某送达。被告人满某仍不履行。年4月27日淮安市洪泽区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对场地内鸽子、鸡等鲜活物品及鸽笼等委托相关机构依法变卖,提存价款。

淮安市洪泽区人民法院审理由淮安市洪泽区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被告人满某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一案,于年12月21日作出()苏刑初号刑事判决,以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判处被告人满某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宣判后,被告人满某不服,提出上诉。淮安市中级人民法院受理后,依法组成合议庭,于年3月23日公开开庭审理了本案。年4月10日,淮安市中级人民法院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一十三条的规定,对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的,构成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年8月29日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的相关立法解释,规定下列情形归属刑法第三百一十三条规定的“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的情形:1.被执行人隐藏、转移、故意毁损财产或者无偿转让财产、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转让财产,致使判决、裁定无法执行的;2.担保人或者被执行人隐藏、转移、故意毁损或者转让已向人民法院提供担保的财产,致使判决、裁定无法执行的;3.协助执行义务人接到人民法院协助执行通知书后,拒不协助执行,致使判决、裁定无法执行的;4.被执行人、担保人、协助执行义务人与国家机关工作人员通谋,利用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职权妨害执行,致使判决、裁定无法执行的;5.其他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的情形。年7月20日最高人民法院通过的相关司法解释第二条第(三)项规定,“拒不交付法律文书指定交付的财物、票证或者拒不迁出房屋、退出土地,致使判决、裁定无法执行的”,属于全国人大常委会规定的“其他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的情形”。本案中,民事判决确定被告人负有退出土地和给付租金的义务,上诉人在租赁的场地内养殖鸽子及其他家禽,并建有简易棚,其在收到法院生效判决、执行通知书后以及法院张贴公告后,未在要求的时间内拆除房屋,移走家禽,被司法拘留后,虽履行部分义务,但过程中又将一部分鸽子及鸽笼留置于场地,后在法院规定时间内仍未清除,导致判决难以执行,属于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拒不执行判决、裁定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条第(三)项规定的情形,构成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上诉人及辩护人所提没有造成损失,不属于情节严重的上诉理由和辩护意见,无法律依据。判决生效后就应当主动履行,而本案中被执行人在法院送达执行公告,多次对其做思想工作、司法拘留乃至部分强制执行的情况下,被告人仍然拒不履行判决确定的义务。从行为后果来看,由于其拒不履行判决导致一年多将近两年时间的延误,应当认定为情节严重。

伯尔曼有一句名言:“法律必须被信仰,否则它就会形同虚设”,同样,判决如果不被执行,就如同一纸空文。“执行难”的原因很多,其中缺乏有力的刑罚威慑也是一个重要原因。国家提出构建和谐社会,和谐并不意味着“和稀泥”,不能纵容不守法的人,要敢于对不守法的被执行人“亮剑”。综合运用好刑事手段,对于解决“执行难”可以大有作为。立法解释和司法解释均对拒执行为的具体表现进行了列举,但并未明确“情节严重”的判断标准,给实务部门的认定带来一定的困难。要合理判断是否属于“情节严重”,应当综合考量具体行为、危害后果、未执行标的数额、实施行为的手段、方式、时间、地点等多种因素。首先,从抗拒行为的程度来考察,以暴力手段实施的拒执行为危险性更大,公然拒绝执行的行为会对社会产生不良示范的影响。其次,从拒执行为造成的危害结果来考察。如果因拒执行为造成执行人员的人身、人格伤害及公私财产的损失等后果,应当认定为情节严重。再者,从拒执的数量考察,数量包括拒绝执行的具体数额也包括未执行标的占全部标的的比例,应将二者结合起来衡量拒执行为的危害性。最后,从拒执行为对社会产生的不良影响看,影响越大,情节越严重。众人共同抗拒执行、公然抗拒执行都会给社会造成极为恶劣的影响。一般来说,执行标的越大,社会影响也越大。但也不排除一些案件的执行标的虽小,但由于其性质导致社会影响大,情节严重,如追索赡养费,抚养费、劳动报酬、医疗费等案件。本案属于拒不退出租赁的土地,致使判决、裁定无法执行的情形,具有一定的典型性。

原标题:《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的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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