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讯/江苏电子信息职业学院银校合作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JSEIZB-)
项目所在地区:江苏省淮安市市辖区
一、招标条件
本江苏电子信息职业学院银校合作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
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招标人为江苏电子信息职业学院。本项
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银校合作项目,拟选择一家合作银行,涉及资金存放业务、
教职工银行卡业务、教职工薪资代发业务、非税收入暂存业务、学
生银行卡业务、学生奖助学金代发业务、学生消费结算业务以及其
他金融业务。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江苏电子信息职业学院银校合作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江苏电子信息职业学院银校合作项目:
(一)本项目的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为在淮安市范围内商业银行的总行、分行或支行(不含
外资银行)。若分支机构参加投标,同一金融机构只允许一个分支
机构参与投标。
2.投标人须具有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原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
委员会)颁发的《金融许可证》。
3.总行须在淮安市市区(不含淮阴区、淮安区和洪泽区)设有2个及以
上分支机构(不含自助网点)。
4.投标人须作出如下承诺: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在本次招标前3年内,经营活动中没有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
罚或者责令停产停
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
(6)财务稳健,资本充足率、不良贷款率、拨备覆盖率、流动性覆
盖率、流动性比率
等指标达到监管标准;
(7)内部管理机制健全,具有较强的风险控制能力,近3年内未发生
金融风险及重大违约事件。
注:取得营业执照的分支机构可以以分公司名义参与投标,投标文
件中涉及的“法定代表人”为“分支机构负责人”。
(二)拒绝下述条件的投标人参加本次招标活动:
1.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
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
参加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投标人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06-:30到-07-:30
获取方式:电话联系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07-:30
递交方式:现场递交
六、开标时间
开标时间:-07-:30
七、其他
1.最低限价:投入发展资金不低于万元/年,合同期限三年,
合计投入发展资金不低于万元。
2.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三年。服务期满,经招标人考核
合格后可续签两年,但发展资金必须在三年内投入完毕。
3.文件售价含报名费,售后一概不退(投标人一旦交纳招标文件款,无论任何情况都不退还)。
温馨提示:请电话或邮件的方式获取附件,参与本项目投标报名。
联系人:刘工
手机:**
Mail:zbz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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