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机构整合,自年8月1日起,原淮安市洪泽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委员会办公室搬迁至淮安市洪泽区社会保险大楼,需要办理医保费用结算的人员从8月1日起到区人社局社保大厅医保窗口办理相关业务。
-
特此通告!
淮安市洪泽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年7月26日
来源:洪泽区委宣传部
编辑:羽泽
预览时标签不可点收录于话题#个上一篇下一篇因机构整合,自年8月1日起,原淮安市洪泽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委员会办公室搬迁至淮安市洪泽区社会保险大楼,需要办理医保费用结算的人员从8月1日起到区人社局社保大厅医保窗口办理相关业务。
-
特此通告!
淮安市洪泽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年7月26日
来源:洪泽区委宣传部
编辑:羽泽
预览时标签不可点收录于话题#个上一篇下一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