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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Uhjnbcbe - 2021/3/27 1:4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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骑乘电动自行车戴不戴头盔?

什么时候戴?什么时候处罚?

一直是大家比较关心的话题

截至目前

江苏省多地都已对外发布了通告

明确了“骑乘不戴安全头盔”

处罚的时间和范围

↓↓↓

江苏各地明确处罚时间

7月1日

南京

7月16日

常州

8月1日

宿迁

(征求意见稿)

泰州

苏州

盐城

无锡

9月1日

扬州

徐州

(征求意见稿)

分为两阶段实施,市区9月1日起,必须按规定佩戴头盔;县区12月1日起,必须按规定佩戴头盔。

10月1日

镇江

7月1日起,必须按规定佩戴头盔;10月1日,不按规定佩戴头盔,将给予处罚。

连云港

(征求意见稿)

分为两阶段实施,市区10月1日起,必须按规定佩戴头盔;全市12月1日起,必须按规定佩戴头盔。

南通也快了

(上下滑动查看全部)

了解完大江苏其他地市的处罚时间那么淮安的情况是怎么的样的呢?赶紧跟着小安一起来看下

↓↓↓

倒计时12天

淮安的小伙伴们注意啦

8月10日起,

在淮安驾乘电动自行车

未按照规定佩戴安全头盔

就要被罚啦!

▼《淮安市人民*府关于驾乘电动自行车佩戴安全头盔实施时间和范围的通告》(征求意见稿)


  为了加强电动自行车交通安全管理,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根据《江苏省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的规定,现通告如下:


  第一条年8月10日起,淮安市区范围内(含淮安区、淮阴区、洪泽区)驾驶、乘坐电动自行车应当佩戴安全头盔。年10月10日起,涟水、盱眙、金湖县范围内驾驶、乘坐电动自行车应当佩戴安全头盔。


  第二条电动自行车驾乘人员未按照规定佩戴安全头盔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依照《江苏省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第四十一条之规定,处警告或二十元以上五十元以下罚款。


  第三条违反本通告规定受到行*处罚的,依法将相关信息纳入公共信用信息系统。


  第四条鼓励电动自行车生产、销售等企业、保险公司或其他企业,采取赠送等惠民方式免费发放安全头盔。


  第五条本通告自年8月10日起施行。通告分为两阶段实施市区8月10日起必须按规定佩戴头盔其他地区10月10日起必须按规定佩戴头盔此外,各位骑电动自行车出行的小伙伴们注意啦!

电动自行车交通违法抓怕系统

正式上线!苏州已经开始抓拍电动自行车交通违法行为了!已有人收到交警部门的短信。

太仓“电动自行车交通违法

抓怕系统”正式上线

为进一步加强电动自行车交通管理,7月13日,太仓公安交警部门公示了15个增设交通技术监控设备(电子警察)路口,涵盖车流人流较大的交通主干道。

上述电子警察兼具“电动自行车违法自动抓拍”功能,对电动自行车闯红灯、逆向行驶、违法载人、驾乘人员不按规定佩戴安全头盔等交通违法行为进行抓拍,24小时不间断值守。

江苏省电子警察非现场执法

电动自行车违法的第一张罚单

年7月9日,苏州市公安局姑苏分局交警大队通过路口电子警察监控设备抓拍取证,对朱某于7月7日16时在苏州市姑苏区人民路驾驶电动自行车逆向行驶的违法行为进行了处罚。

这是自《江苏省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实施以来,江苏省电子警察非现场执法电动自行车违法的第一张罚单,具有划时代的意义!

图源:苏州交警

其实,无论是不戴头盔罚款

还是电子抓怕系统的上线

都是为了大家的安全着想

罚款并不是最终目的!因此,为了自己也为了他人的安全驾乘电动自行车请自觉佩戴头盔行驶过程中也要自觉遵守交通规则哦以上通知内容,自己了解的同时别忘了告诉身边的人

来源:江苏新闻、淮水安澜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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