洪泽区卫生健康委员会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49人公告
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爱岗敬业。
2.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年11月30日至年12月2日期间出生),取得相应岗位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者,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以下(年11月30日以后出生),取得副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者年龄可放宽至45周岁以下(年11月30日以后出生),取得正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者年龄可放宽至50周岁以下(年11月30日以后出生)。《岗位表》中对年龄有其他要求的,按《岗位表》要求执行(计算方法同上)。
3.具备国家教育行*部门认可及招聘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含年普通高校毕业生和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取得国〈境〉外及港澳台地区学历的人员)。其中:年普通高校毕业生、年毕业的非全日制研究生须于年12月31日前取得岗位要求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届时未取得的取消其应聘或聘用资格;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须于年8月31日前取得岗位要求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和相关资格证书,并提供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其他人员须于报名截止时间(年12月2日)前取得《岗位表》中要求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取得国(境)外及港澳台地区学历、学位证书的人员须同时出具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认证书。本次招聘岗位代码为08、13、20、30、31、32、33的岗位面向年普通高校毕业生和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招聘。
4.应聘人员在招聘岗位要求的学历阶段或者更高的学历阶段所学专业须为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应聘人员所学专业未被《岗位表》收入的,须经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根据岗位实际提出初步审核意见并报洪泽区卫生健康系统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领导小组认定,如认定该专业与应聘岗位要求的专业相近或相似的,即视为符合专业条件。
5.招聘岗位要求的工作经历时间截止到年12月31日,按周年计算。
6.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及其他资格条件(详见《岗位表》)。
现役*人、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年应届毕业生,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以及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有关岗位的人员,不得应聘。
与事业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等亲属关系的,不得应聘事业单位的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财务岗位;与现有在岗人员存在上述关系的,不得应聘到岗后形成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管理类岗位,以及《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明确应当回避的岗位。
7.本次招聘不限户籍。
8.服从组织分配,自愿为招聘单位服务5年以上。
应聘人员须同时具备上述条件方可报考。
招聘程序和方法
本次招聘按照“自愿报名、公平竞争、择优聘用”的原则,采取考试的办法进行。
(一)报名与资格初审
1.报名与资格初审的方式
本次招聘的报名工作通过网络进行,不接受现场报名;应聘人员须按要求网上报名、上传照片、参加资格初审和缴费确认。
报名及照片上传网址:淮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门户网站“人事考试”专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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