洪泽区司法局招聘人民调解书记员公告
因工作需要,洪泽区司法局委托洪泽区金桥服务中心向全区公开招聘人民调解书记员。具体要求公告如下:
一、岗位及条件
招聘司法局人民调解书记员8名,年龄35周岁以下(年1月1日以后出生),大专以上学历,品行端正,身体健康,电脑操作熟练,具有一定的文字功底,属本辖区户口,食宿自理。退伍*人优先考虑。
二、待遇及用工性质
录用人员工资每月元,并享受“五险一金”及大病统筹等待遇。人民调解书记员岗位性质为劳务派遣,聘用单位为区金桥服务中心,试用期两个月,聘用期为两年,聘用期满后,根据双方意愿、工作需要及考核情况决定续聘或解聘。
三、报名时间及要求
符合聘用条件者请于4月25—5月10日携带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近期免冠二寸照片两张,到区劳动就业管理处(人力资源市场二楼)报名。联系。调解书记员录用程序分笔试和面试,各占50%,考试时间另行通知。
洪泽区专业调解室专职人民调解员选聘公告
因工作需要,洪泽区司法局选聘专职调解员8名,具体要求如下:
一、选用条件
专职人民调解员要拥护*的领导,热爱人民调解工作,具有一定的法律专业知识和调解经验,品行端正,身体健康。
专职调解员原则上从相关机关事业单位“二线”人员或者已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领取退休金)的人员中选用。高中以上学历,本地居民。从事过调解工作的或曾从事过*法工作的可放宽至65周岁以下(年1月1日以后出生)。
二、选用方法及待遇
根据各专业调解工作室的行业特点,结合推荐单位意见,由区司法局会同相关单位共同予以选定;每人每月在享受基本工作补贴元的基础上,同时根据其调解案件的数量、质量适当给予个案补贴。
三、报名时间、地点及要求
有意者请于4月25---5月10日携带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书原件、单位推荐证明及复印件、近期免冠两寸照片二张。联系人:李智刚(区司法局基层工作科),联系,。
来源:-4-28《洪泽报》
摄影:茗士茶庄
编辑:羽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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