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5月25日,洪泽法院就朱吉云等21名个体经营者申请江苏某资产管理公司买卖合同纠纷款一案,专门召开新闻发布会。江苏经济报、淮报日报、淮安电视台、中国江苏网、人民论坛、淮安新闻网等十数家媒体记者出席,洪泽法院*组成员、副院长袁爱*作主题发布,洪泽法院新闻发言人吴国祥主持、洪泽法院执行局负责人张中华参加。
执行款集中发放会现场
排队领取执行款
领到执行款喜笑颜开
鲜花送法官
锦旗献法官
朱吉云等21名申请人是以贩卖蔬菜、水果、大米、鱼虾等农产品为生的个体经营者,与被执行人长期业务往来中被拖欠货款余万元。这些经营者来自于洪泽区的8个乡镇、街道,年龄从20多岁到60多岁不等,他们的经营收入大都是整个家庭的生活来源。
案件申请执行后,洪泽法院及时查询被执行人名下财产,经查询被执行人名下既无银行存款、房产、土地等可供执行财产,并且被执行人企业法定代表人安某因涉嫌犯罪已被刑事羁押,整个公司已成空壳。案件执行一时陷入疆局。对此,洪泽法院另辟蹊径,依法传唤被执行人公司副总经理王某,要求其如实申报企业财产并严正告知虚假申报后果,从而将该公司登记在某酒店名下属于该公司留置资产转让款万元成功查出。
执行过程中,针对案件的特殊性,执行法官充分讨论,确定从转让款提取方面下工夫。通过查找被执行人法定代表人住所地和被执行人股东所在地,逐渐将案件执行脉络梳理清晰。经法院组织被执行人与第三人江苏某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长达3个月7次的艰苦对账,最终确定被执行人在第三人处尚有转让款余万元,最终将被执行标的款坐实。年5月18日,朱吉云等21名申请人索要近一年的货款全部执行到位。
该案从前期情况看,被执行人企业已经人去楼空,且名下无任何可供执行财产,财产线索困难重重,法定代表人亦被刑事羁押,案件看似已山穷水尽。但该案的成功执行集中反映了洪泽法院执行工作的方向和精神:一是不畏难、不放弃的职业精神;二是强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