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个规定”倡议书
年,中办国办、中央*法委、“两高三部”分别印发了《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规定》《司法机关内部人员过问案件的记录和责任追究规定》《关于进一步规范司法人员与当事人、律师、特殊关系人、中介组织接触交往行为的若干规定》,统称为“三个规定”。年8月,最高人民检察院制定印发《关于建立过问或干预、插手检察办案等重大事项记录报告制度的实施办法》,明确了需要记录报告的具体情形。年4月,最高人民检察院制定印发《关于执行“三个规定”等重大事项记录报告制度若干问题的工作细则》,进一步规范了重大事项填报工作。
当前,洪泽区检察院认真贯彻落实*法队伍教育整顿工作部署和上级院工作要求,集中整治违反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顽瘴痼疾。为进一步规范司法行为,促进公正廉洁司法,现向全体干警提出如下倡议:
一是坚决不违规过问和干预其他人员正在办理的案件;二是坚决不以任何方式为案件当事人说情打招呼、打探案情;三是坚决不私下与案件相关人员接触、交往;四是坚决不接受案件当事人、律师、特定关系人、中介组织组织的请客送礼或其他利益;五是坚决全面、如实记录过问案件的情况,做到全程留痕,有据可查。检察机关是国家法律监督机关,持续深入抓好“三个规定”落实,需要检察干警的担当作为,更离不开社会的支持监督,真诚欢迎广大人民群众对洪泽区检察院执行“三个规定”进行监督,共同维护风清气正的司法环境!
淮安市洪泽区人民检察院年5月15日编辑:管亚洲
审核:刘静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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