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地块城市规划好消息连续不断
淮安区新增中小学!和一处商业!
洪泽区《淮安市洪泽区岔河镇总体规划(-)》局部调整
全部涉及到以后的周围人的身价规划来了!
淮安区刚刚,淮安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发布了对《淮安市淮安区河西单元(HA02)控制性详细规划》局部调整公示和对《江苏淮安经济开发区铁云路东侧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局部地块调整批前公示。
据公示显示:在淮安区河西单元(HA02)地块内,HA02-06-06地块调整为中小学用地、HA02-06-13地块调整为商业用地、HA02-06-02地块和HA02-06-08地块调整为居住用地。
经开区CZ08-21-02-01地块调整为两块,CZ08-21-02-03地块改为仓储物流用地,另一块不变。
地块具体调整如下,一起来看看吧!
01
《淮安市淮安区河西单元(HA02)控制性详细规划》局部调整公示
根据淮安区城市建设和经济社会发展需要,拟对《淮安市淮安区河西单元(HA02)控制性详细规划》中位于井神路南侧、城西干道西侧的HA02-06-02、03、06、08、12、13等六个地块,进行如下调整:
1、HA02-06-02地块由商住混合用地(用地面积3.49公顷、容积率≤2.9、建筑密度≤45%、绿地率≥25%、建筑限高≤80米)调整为居住用地(用地面积3.49公顷、容积率≤2.2、建筑密度≤22%、绿地率≥35%、建筑限高≤54米);
2、HA02-06-03地块(用地性质:居住用地、用地面积2.43公顷、容积率≤2.5、建筑密度≤22%、绿地率≥35%、建筑限高≤54米)容积率由≤2.5调整至≤2.2,其他指标不变;
3、HA02-06-06地块由居住用地(用地面积3.75公顷、容积率≤2.0、建筑密度≤30%、绿地率≥35%、建筑限高≤54米)调整为中小学用地(用地面积3.75公顷、容积率≤0.8、建筑密度≤30%、绿地率≥35%、建筑限高≤24米);
4、HA02-06-08地块由学校用地(用地面积2.54公顷、容积率≤0.8、建筑密度≤30%、绿地率≥35%、建筑限高≤24米)调整为居住用地(用地面积2.54公顷、容积率≤2.9、建筑密度≤22%、绿地率≥35%、建筑限高≤80米);
5、HA02-06-12地块为公共绿地,面积由0.52公顷扩大至0.80公顷,其他指标不变;
6、HA02-06-13地块由居住用地(用地面积2.10公顷、容积率≤2.0、建筑密度≤30%、绿地率≥35%、建筑限高≤54米)调整为商业用地(用地面积1.82公顷、容积率≤1.7、建筑密度≤50%、绿地率≥10%、建筑限高≤30米)。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相关规定,将调整内容通过淮安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网站、淮安市规划馆、《淮海晚报》向社会进行公示,广泛征求社会各界的意见,公示时间从年3月29日起至年4月29日止。如果有不同意见或建议,请于年4月29日前以书面形式反馈至淮安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02
《江苏淮安经济开发区铁云路东侧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局部地块调整批前公示
根据淮安区城市建设和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助推电商企业落地,拟对《江苏淮安经济开发区铁云路东侧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局部地块进行如下调整:
将位于国道东侧、纬七路南侧、纬八路北侧、经十六路西侧的CZ08-21-02-01地块(用地性质为工业用地,面积为20.51公顷,容积率0.8-2.0,绿化率15%-20%,建筑密度≤45%,建筑高度≤24米),分割成两个地块,地块编号分别为CZ08-21-02-01和CZ08-21-02-03,面积分别为14.14公顷和6.37公顷;
CZ08-21-02-01地块用地性质和控制指标保持不变;
CZ08-21-02-03地块将用地性质调整为仓储物流用地,绿化率调整为≤20%,建筑密度调整为≥40%,其他控制指标不变。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相关规定,将调整内容通过淮安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网站、淮安市规划馆、《淮海晚报》向社会进行公示,广泛征求社会各界的意见,公示时间从年3月29日起至年4月29日止。如果有不同意见或建议,请于年4月29日前以书面形式反馈至淮安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洪泽区为了更好地指导岔河镇镇村建设和经济社会发展,拟对《淮安市洪泽区岔河镇总体规划(-)》进行局部调整:
一、规划于淮金公路东侧、幸福河北侧增加12.62公顷娱乐康体用地;于白马湖大道东侧,环湖大道南侧增加5.76公顷商业用地及13.44公顷教育科研用地,共计增加31.82公顷城镇建设用地。
二、削减张马路与前进路交叉口东北侧2.80公顷二类工业用地;削减兆庆路与前进路交叉口东北侧6.08公顷居住用地,西北侧削减5.29公顷居住用地;削减兆庆路与浔北路交叉口东北侧2.62公顷居住用地及0.95公顷商业用地;削减创新路与幸福路交叉口东南侧3.01公顷居住用地;削减S延伸线与李四路交叉口东北侧11.07公顷商住用地,共计削减31.82公顷城镇建设用地。
三、将淮湖路与荡湖路交叉口东北侧1.35公顷行*办公用地调整为教育科研用地。
调整前后城镇建设用地总规模保持不变。
截止目前已经有近30万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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