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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Uhjnbcbe - 2021/8/29 23:12:00

根据全省年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通知精神,洪泽区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将同步调整,目前此项工作已经安排部署,增加金额7月底发放到位,惠及全区2.7万余企业退休人员、余名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

本次调整对象为参加我省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基本养老保险的人员。年12月31日前办理了退休、退职或领取定期生活费手续的退休人员,从年1月1日起调整基本养老金。年1月1日~年6月30日之间办理了退休、退职或领取定期生活费手续的企业退休人员,从年7月1日起调整基本养老金。

此次调整分普遍调整和适当倾斜。其中普遍调整的固定额为每人每月增加38元。与本人缴费年限挂钩是指:本人缴费年限15年及15年以下的,缴费年限每满1年,每月增加1.7元;15年以上至25年之间的,缴费年限每满1年,每月增加2.7元;25年以上的,缴费年限每满1年,每月增加3.9元;按缴费年限月增加额不足25.5元的,按25.5元增加。与基本养老金挂钩部分,统一按本人调整前月基本养老金的2%增加。适当倾斜中对于年底前年满70周岁不足75周岁、年满75周岁不足80周岁以及年满80周岁以上的退休人员,在参加普调基础上,每人每月分别增发25元、35元和45元。对于年底前年满70周岁不足75周岁、年满75周岁不足80周岁以及年满80周岁以上的退职及领取定期生活费人员,除了参加普调,每人每月分别增发15元、25元和35元。

(蒋忠)

来源:-7-26《洪泽报》

摄影:思想的芦苇

编辑:羽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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