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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Uhjnbcbe - 2023/4/3 19:39:00

小编上班也是好几年了,但是对于劳动法小编依然不是非常清晰,所以今天特意了解了下,下面与大家一起分享下小编看到的心得以及实际工作中我们经常会碰到的。

首先关于假期问题,有的单位是一天有的却是两天,根据劳动法第三十六条,三十八条以及《国务院关于职工工作时间的规定》,平均每天工作时间不超过8小时,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十四小时,用人单位应当保证每周至少一天休息。

而对于用人单位需要延长工作时间,劳动法第四十一条也有规定,需要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不超过一小时,如果是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在保障劳动者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三小时,每月不超过36小时。第三十七条,对实行计件工作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应当根据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的工时制度合理确定其劳动定额和计件报酬标准。

关于离职,根据《劳动合同法》37条规定,当提前30天提出的书面离职,不需要用人单位批准就可以离职。其中,试用期提前3天书面提出;用人单位有义务结清工资办理离职手续。

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合同法》38条的情况,你书面提出解除劳动关系后可以立即走人不需要用人单位的批准,并可以要求支付剩余的工资及经济补偿金(每工作1年支付1个月工资)及办理离职手续等;如果没有提前30天提出离职,用人单位也不存在《劳动合同法》38条的情况,可以直接提交辞职信就走人,这个时候就是你违法了,给用人单位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招聘你产生的费用,用人单位可以要求你承担。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究竟是什么?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六)法律、行*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关于最低工资,究竟什么是最低工资,最低工资指劳动者在法定工作时间提供了正常劳动的前提下,其雇主(或用人单位)支付的最低金额的劳动报酬。最低工资不包括加班工资、特殊工作环境、特殊条件下的津贴,最低工资也不包括劳动者保险、福利待遇和各种非货币的收入,最低工资应以法定货币按时支付,当然《最低工资规定》第十二条规定:劳动者由于本人原因造成在法定工作时间内或依法签订的劳动合同约定的工作时间内未提供正常劳动的,不适用于本条规定。

以淮安为例,从年1月1日起,淮安市上调最低工资标准,市直、清河区、清浦区、开发区最低工资标准调整为元,每月增加了元;淮安区、淮阴区、涟水县、洪泽县、盱眙县、金湖县最低工资标准调整为0元,每月增加了元。而关于全勤、餐补、车补、房补都不应包含最低工资,最低工资标准是指应发工资,而不是实发工资。

下面就是小编今日的分享,后期小编将会持续为大家分享关于劳动法的相关条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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