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迁市实验小学年一年级招生简章
根据宿迁市教育局《宿迁市年中心城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意见》文件精神和《宿城区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秋季招生实施方案》文件要求,现将我校年一年级招生简章予以公布,请施教区内符合条件的适龄儿童家长按要求进行网上报名。
一、招生计划
北校区:约人;南校区:约人;学院路校区:约人。
二、施教区范围
1.北校区区域一:东至京杭大运河,西至古*河,南至西湖路,北至洪泽湖路;区域二:东至*河南路,西至古*河,南至老卫生路,北至西湖路;区域三:东至中山南路,西至*河南路,南至新卫生路,北至西湖路。
2.南校区区域一:东至京杭大运河,西至幸福南路,南至项王路,北至西湖路;区域二:东至幸福南路,西至*河南路,南至项王路,北至新卫生路;区域三:东至幸福南路,西至中山南路,南至新卫生路,北至西湖路;区域四:东至*河南路,西至古*河,南至项王路,北至老卫生路。
3.学院路校区区域:东至京杭大运河,西至古*河,南至北京路,北至项王路。
三、报名条件
施教区范围内适龄儿童,即年满6周岁(年9月1日至年8月31日期间出生)。适龄儿童确因身体状况等原因需要延缓入学的,其父母(或其法定监护人)应当提出书面申请,提供二级以上医疗机构出具的医学诊断证明,由区教育局审核批准。特殊儿童入学年龄可视不同情况放宽到7周岁或8周岁。
四、招生程序及时间安排
1.登记信息时间:7月15日—7月21日,家长登录宿迁市义务教育阳光招生系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