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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Uhjnbcbe - 2024/3/10 8:44: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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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清代前期农业(中)

3.康熙时期的土地和田赋制度

康熙是中国封建社会一位杰出的地主阶级*治家。康熙亲*后,对前朝的经济*策进行了调整,其中与土地及田赋有关的措施,大致可归纳为:废除圈地令;实行更名田;完善垦荒*策;废除迁海令,恢复迁海田界;蠲免田赋和改革赋役制等六项。

清初的圈地给社会经济带来严重的后果。顺治时期为了遏止投充者的逃亡,逃人法(逃人定例)规定,投充旗下人民初逃者鞭一百,刺字,三逃者处死;窝逃者正法(后改为流徒),家产入官。这充分反映了在残酷的剥削下农民逃亡现象愈来愈严重,法令愈来愈严酷的对抗局面。到顺治十一年(年),逃人多至数万.直隶每月所获不下百余起,应处死流徒者约数百人.而其经济后果必然是,去一丁则荒一丁之地,遗一丁之差,国库益亏,民生益蹙。

康熙亲*后,首先翦除鳌拜贵族集团势力,扫除了*府施*的障碍。顺治时,在圈地达到预定目的后,清*府曾下令停止圈地,由于内部贵族势力的阻挠,命令贯彻不下去。康熙八年(年),清*府再次颁布废除圈地令,自后圈占民间房地,永行停止.同时要求该年新圈占的土地,一律发还。在康熙的压力下,延续数十年之久的圈地暴行终于结束。

清代土地制度中的更名田,是康熙亲*初期的一项大胆举措,它涉及千万亩藩产土地的占有权问题。康熙初年,清*府对前明藩王遗留下来的大批土地,包括已为农民瓜占部分,采取荒熟田地,酌量变价出卖的处理方法。其实质就是要农民通过赎买获得所有权。这项规定,固然国家能从中增加一笔收入,但对广大农民无异又是一次圈地。为安定社会秩序,康熙八年对这一规定作了根本性改动,命令将前明废藩田产给予原种之人,改为民产,号为更名地,永为世业,并与民田一例输粮,免纳租银.对于已出卖部分的处理办法是,易价银两,有征收在库者,许抵次年正赋。于是,这部分官田地就无偿地成为原耕种人的土地。这对于满足广大农民的土地要求和调动他们的生产积极性,无疑起了无可替代的重大作用。据统计,山西、山东、河南、湖北等七省,共有田地顷21亩。一项不动声色的措施,所涉及的土地面积(在不包括直隶省情况下),相当于声势浩大的圈地面积的75%。

康熙在招民垦荒问题上,实行了较顺治更为宽松的*策。在顺治期间,新垦土地一般都以3年起科。康熙十年(年)起,将免税期放宽到4年。

康熙十一年再放宽到6年。康熙十二年又再放宽到10年。直到康熙十八年(年),才恢复和稳定在6年起科。其次,在招民垦荒上,向垦殖者提供必要的生产资料和条件,流移者给以官庄,匮乏者贷以官牛,陂塘沟洫,修以官帑,充分体恤到贫民的实际困难。同样,在保障新垦田地的所有权方面,作了比顺治更为明确的规定,凡土地有数年无人耕种完粮者,即系抛荒,以后如已经垦熟,不许原主复问,并给予印信,永准为业.这样,就打破了地方势力对荒地的垄断,保护了流民移民的垦荒积极性。当时,在*府新*策的鼓励下,单是湖广去四川的移民就有数十万人,以至有湖广填四川之说。到康熙二十四年(年),山东耕地较顺治末(年)增加了顷。同期,山西增加 顷,河南增加 顷,直隶增加顷。康熙五十一年(年),原三藩统治地区四川、广西、云南、贵州,经过30余年开发,出现了峪崎山区之地,已无弃土的局面。康熙五十三年康熙自己也说:山地尽行耕种,此外更有何应垦之田。

同时,康熙在开发边疆上也显示出远大的*治眼光。康熙时期,清*府派专员去*北路、西路主持*屯事业,或令人耕种,给予口粮、牛、种。*大规模的*垦历史就是从康熙开始的。此外,在黑龙江南北,由当地驻*,包括八旗和汉*,建立起江东64屯。在统一后的台湾宝岛上,组织数十万汉人去山后开垦,从康熙二十四年(年)到四十九年(年),台湾新增垦田甲(每甲约合11.3亩)。

康熙二十二年(年)在平定三藩之乱和统一台湾后,清*府正式废除了迁海令,允许沿海居民回乡复业,给还原产。当时福建福州四府陆续呈报归业丁口四万八百有另,承垦田地一万七千一百三十二顷有零。广东广州七府,复业丁口三万一千三百有零,承垦田地一万一百四十六顷有零。同时*府给归来的贫民以牛、种等资助。

以康熙十年(年)为基准,到康熙六十年(年),全国耕地面积从亩增加到了亩,即增加了35%。在50年内,这样的增长率是惊人的。同一时期,人丁增长率为30%。而再从同期田赋增长率来看,征银(两)增长11%,征米、麦、豆(石),增长11%。从以上数字来看,农民的生活要比过去安定。

蠲免赋税工作是康熙时期较为突出的仁*之一。在康熙亲*后,简化和完善了田赋征收手续。但他更重视的是实质性的稳定农民生活和生产环境。

根据各种来源的史料,可以认为康熙的蠲租措施,确实有其民为邦本的认识基础。

各代各朝的封建统治者都有蠲免之举,唯康熙朝最为主动。史载,数十年来,除水旱灾害例应豁免外,其直省钱粮,次第通蠲一年,屡经举行,更有一年蠲及数省,一省连蠲数年者,前后蠲除之数,据户部奏称,共计已逾万万.这一点也不是虚言。在全国平定后,自康熙二十四年(年)起,为再次恢复一度下降的人丁数和耕地数,几乎每年都对1个省或数省实行蠲免全年钱粮。到康熙四十八年(年)户部库存已达余万两时,康熙决定从五十年(年)开始,实行各省分三年轮免钱粮一周。三年中共计免天下地丁赋银余万两。

蠲免钱粮深得地主阶级的拥护,因为地主土地多,受益最大,佃农没有土地,得不到实惠。因而如江西等地爆发了佃农抗租风潮,康熙癸巳(五十二年)圣祖仁恩下逮,除赋蠲租,原为掌田(业主)免其钱粮,乃零所谓佃长者,竟倡为除赋则除掌田者赋,蠲租则捐耕者租之说,一倡百和,此年秋收,粒棵不纳于田主.对此种情况,康熙也承认,蠲免钱粮,但及业主,而佃户不得沾恩。伊等田租亦应稍宽.于是下令规定,嗣后凡有蠲免钱粮,合计分数,业主蠲免七分,佃户蠲三分,永著为例.佃户所蠲免的三分,从田租中扣减,多少减轻了佃户的负担,相对缓和了阶级矛盾。

蠲免毕竟是消极的。为了根治水灾和沟通漕运,康熙对*河进行了整治工作。康熙初期,*河泛滥对沿河各省人民的生命财产和农业生产构成了严重威胁。康熙元年(年),*河决口,大水冲倒郑州城,中牟县去十之七。江淮一带,康熙六年桃源决口,洪泽湖猛涨,高邮水高几二丈,城门堵塞,乡民溺毙数万;康熙九年淮*暴涨,淮扬地区百姓田亩庐舍被淹。*水泛滥也威胁着漕运。于是从康熙十六年起,委派原安徽巡抚靳辅为河道总督,开始修复淮*故道的工作。靳辅在施工上贯彻康熙不扰民精神,尤其改顺治时的民夫金派为雇募,使治河达到了较好的经济效益和*治效果。康熙的心事也算最终了却。

康熙五十一年(年),开始实行盛世滋生人丁,永不加赋的赋役*策。其根据是,海宇承平日久,户口日增,地未加广,应以现在丁册定为常额。自后所生人丁……谓之盛世滋生人丁,永不加赋,依照内容,国家丁银征收,被固定在按康熙五十一年丁册应征总额上。尽管这并不是免除丁银,但随着全国丁口的增加,丁税分担从整体说,应该是相对减轻了。

户口日增,地未加广,透露着一位君主的忧患意识,永不加赋则是清圣祖对其后世子孙唯一垂留的祖法,咸丰以前的清帝都不敢妄行增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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